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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2023-07-30 22:30:19 来源:找法网

一、什么是指定代理人


(资料图片)

指定代理人是指经人民法院指定,代理当事人为诉讼行为的人。指定代理人,是指代理人的一种。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的人。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又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时,由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指定代理人。可以依法在法定代理人的范围内指定,没有法定代理人时则在其他监护人范围内指定或者指定某律师作为代理人。

找法网提醒:指定代理人被依法有效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指定代理和法定代理的区别在于:

1.法定代理权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即法律对这种代理是有明文规定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而指定代理权是有于指定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没有指定行为便不会有指定代理。

2.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是前后衔接,互为补充的法定代理人如果是明确的,则不会发生指定代理,只有在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担任法定代理人有争议或者法定代理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履行代理职责的情况下,才产生指定代理。

3.法定代理权的证明文件是能够证明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身份关系的法律文件如户口簿、结婚证等,指定代理权的证明文件是人民法院或其他指定机关出具的指定书。指定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三、委托代理人的法律规定

委托代理人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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